遭廉署起诉服装公司雇员以虚假收据诈骗48万元判囚逾20个月

2025年7月31日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服装制造商前行政助理,控告她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使用虚假报价单及收据,诈骗公司维修工程费用共约48万元。被告今日(7月3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20个月零3日。

庄萃君,33岁,Sterling and Grant Limited (SGL)前行政助理,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九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

裁判官施祖尧在判刑时指,被告利用雇主的信任,有计划犯案,犯案时间历时数个月,并非因为一时贪念,而且没有悔意,并有干犯相同性质罪行的案底。法庭以逾23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已经偿还所有涉案款项,遂将其刑期扣减至20个月零3日。

案情透露,被告任职SGL行政助理期间,其职责包括替雇主处理其名下两个住宅物业的租赁事宜,以及相关的装修及维修工程。进行每项维修工程前,被告需事先获雇主批准,并提供报价单供雇主确认。工程完结后被告亦需向公司提供由装修公司发出的报价单或收据以安排支付工程费用。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于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先后九次向SGL提交虚假维修工程报价单或收据,误导SGL有关文件由一间装修公司发出,导致SGL向该装修公司支付工程费用共约48万元。

廉署调查发现,该装修公司从没有发出涉案的报价单及收据,而相关的工程费用大部分存入被告的银行户口。

SGL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柏爱莉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彦桦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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