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起诉商厦承建商管工更改人脸辨识登记伪造值勤纪录诈骗工资25万元判囚八个月

2025年9月15日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八名商厦承建商员工,擅自更改工地人脸辨识登记,替工人「扫脸」以伪造值勤纪录,诈骗工资共逾25万元。八名被告早前相继认罪,当中一名管工今日(9月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八个月。

邓宇程,44岁,实力工程有限公司(实力工程)前助理总管工,早前承认六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时称,本案案情严重,被告联同多名人士诈骗雇主,严重打击本地劳动市场及工人士气,削弱香港廉洁之都的美誉。裁判官以监禁12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遂将刑期扣减至八个月。

另外七名实力工程前员工,即管工陈天翰、工地行政主任黎宇桥,以及五名建筑工人赵剑云、蔡勇、施国成、庄锦雄及麦志健,年龄介乎35至58岁,早前亦承认该六项欺诈罪名,案件订于9月30日判刑。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案情透露,实力工程于2021年6月获委聘为尖沙咀一个商厦建筑项目的主承建商。邓宇程及陈天翰分别是实力工程的助理总管工及管工,负责监督该工地的运作。

该项目的建筑工人须透过人脸辨识系统登记容貌方能进入工地,他们并须于上下班时,透过系统扫描脸部以登记值勤纪录。实力工程会按工人的值勤情况,每月计算及发放工资。黎宇桥案发时获授权操作该系统。

案情透露,邓宇程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先后介绍赵剑云、蔡勇、施国成、庄锦雄及麦志健等六名人士到工地担任杂工,并由陈天翰为六人在人脸辨识系统登记容貌。

相关值勤纪录显示,六名建筑工人分别在工地上班36至43天,实力工程其后向分判商发放工资共逾25万元。惟廉署调查发现,邓宇程向建筑工人表示他们无须到工地工作,涉案工资最终被转交予邓宇程及陈天翰。

廉署调查显示,邓宇程安排陈天翰在黎宇桥的协助下,擅自更改该六名建筑工人在人脸辨识系统内的登记纪录,全部换上陈天翰的容貌,以便扫描脸部伪造值勤纪录。

实力工程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叶兆荣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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