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起诉水务署前分判商与三雇员承认提交虚假配水库巡查报告诈骗服务费460万元

2025年9月16日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水务署前分判商董事及其三名雇员,向水务署提交载有虚假资料的配水库巡查报告,诱使署方两年间向分判商发放服务费共约460万元。四名被告今日(9月16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诈骗。

刘浩基,44岁,竣才工程有限公司(竣才)唯一董事兼股东;以及竣才三名时任雇员,即文员李颖图,34岁;及杂工郭家禧及郭家祺,同41岁,今日承认共两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法官谭思乐将案件押后至11月18日判刑,各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署今日并向法院申请充公刘浩基在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相关聆讯将排期进行。

案情透露于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明兴水务渠务工程有限公司(明兴)获水务署判授两份水务工程定期合约,为新界东水务设施提供各类水务工程服务。竣才则获分判巡查区内约40个配水库,以维持配水库的安全及设施状况。

水务署规定分判商须指派特定数量的三人巡查队伍每日巡查配水库,并须制备每日巡查报告,以及附上巡查配水库设施时拍摄的照片。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竣才于案发期间并没有依照水务署上述规定进行相关巡查。

廉署调查发现,刘浩基先后指示郭家禧、郭家祺及竣才其他员工拍摄配水库设施的照片,并修改照片的拍摄日期及时间,令相关照片看来是在不同日子拍摄。竣才员工又按刘浩基指示,以该等照片制备相应的每日巡查报告,并提交予水务署。

此外,刘浩基及李颖图又指示竣才员工制备虚假值勤纪录,虚报巡查队伍每日均有根据水务署规定妥为巡查配水库,而每次巡查均由三人一同进行。

各被告藉该串谋诈骗勾当诱使水务署向竣才先后发放服务费用共约460万元。

水务署及明兴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戚雅琳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咏诗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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