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起诉分判商夫妇虚报工人薪金诈骗私人住宅项目承建商判囚18个月

2025年9月30日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对分判商夫妇,控告二人虚报及夸大工人薪金,诈骗一个半山私人住宅建筑项目承建商近960万元。二人今日(9月30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18个月,涉案妻子获判缓刑24个月。

韩生,53岁,皓星工程有限公司(皓星)公司秘书;及其妻子罗燕妮,49岁,皓星唯一董事兼股东,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欺诈罪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暂委法官香淑娴判刑时指,案件属单一事件,两名被告重犯机会不高,对行业影响不大,而被告实际得益为110万元,故以18个月为量刑起点。韩生为案中主谋,其妻罗燕妮只担当次要角色,考虑到其求情理由,包括需照顾家中患病儿子,故判处她缓刑24个月。

本案源于廉署接获有关皓星发放工人工资的贪污投诉。皓星于案发时是半山波老道一个私人住宅建筑项目的铝业与玻璃工程分判商。皓星须向项目承建商华营建筑有限公司(华营)提交支薪文件,包括发给工人的薪金支票副本及相关签收记录,以实报实销的形式申领有关开支。

案情透露,于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间,华营接获皓星提交逾1,200张支票影印本及相关签收纪录。该等支薪文件显示皓星向工人支付工资共约3,000万元,华营因而向皓星支付全数款项。

廉署调查发现,当中43张支票的受款人及支付金额曾遭揑改。该等支票涉款约930万元,分别被存入韩生夫妇及其他人士的银行户口。

由于有皓星工人被持续「拖粮」,华营其后改为向工人直接支付薪金。于2019年5月至8月期间,韩生夫妇向华营夸大十数名工人的工资,致使华营多付近30万元予该等工人,并指示工人将华营多付的工资退回给皓星。

华营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顾佩芳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叶永帮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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