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处救护队目承认行为失当候判
2016年4月20日
一名消防处救护队目,先后二百多次关闭装置在救护车上的全球定位系统,以避免执行紧急职务,早前被廉政公署控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被告今日(星期三)承认控罪。
余岑发,五十四岁,今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违反普通法。
法官林嘉欣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五月十九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
廉署早前接获消防处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为消防处救护队目,并派驻蓝田救护站。
为确保消防通讯中心能够准确、有效和适时调派救护车到事故现场,每辆救护车均安装了第三代调派系统。
当被告担任救护车主管时,他必须确保由其掌管的救护车所安装的第三代调派系统内的全球定位系统时刻保持开启。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一三年九月一日至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期间,故意及蓄意行为失当,先后二百零四次关闭由其掌管的救护车的全球定位系统,大部分情况是于接载伤病者到医院时发生。
被告于上述情况将伤病者移交到医院急症室后,以人手将救护车的错误位置输入安装在救护车上的第三代调派系统的流动数据终端机。
大部分由被告输入的位置均属偏远地方,例如山上或坟场。该等地方远离任何医院,以及并非在其获指派救护站的路线上,包括蓝田救护站。
消防通讯中心的职员在被误导下,相信由被告掌管的救护车未能在上述救护车真正位置附近的地区执行紧急职务。
消防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连普禧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美兰协助。
余岑发,五十四岁,今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违反普通法。
法官林嘉欣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五月十九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
廉署早前接获消防处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为消防处救护队目,并派驻蓝田救护站。
为确保消防通讯中心能够准确、有效和适时调派救护车到事故现场,每辆救护车均安装了第三代调派系统。
当被告担任救护车主管时,他必须确保由其掌管的救护车所安装的第三代调派系统内的全球定位系统时刻保持开启。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一三年九月一日至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期间,故意及蓄意行为失当,先后二百零四次关闭由其掌管的救护车的全球定位系统,大部分情况是于接载伤病者到医院时发生。
被告于上述情况将伤病者移交到医院急症室后,以人手将救护车的错误位置输入安装在救护车上的第三代调派系统的流动数据终端机。
大部分由被告输入的位置均属偏远地方,例如山上或坟场。该等地方远离任何医院,以及并非在其获指派救护站的路线上,包括蓝田救护站。
消防通讯中心的职员在被误导下,相信由被告掌管的救护车未能在上述救护车真正位置附近的地区执行紧急职务。
消防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连普禧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美兰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