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再拘捕四人涉嫌网上煽惑他人立法会选举不投票或投无效票

2025年12月4日

廉政公署今日(12月4日)拘捕四名男子,他们涉嫌在2025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立法会选举)期间,在社交平台留言或转载贴文,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选举条例》)第27A条。廉署早前已就本届立法会选举落案起诉另外三人有关罪行。

四名被捕男子年龄介乎37岁至62岁。廉署会依法及按既定程序作出跟进,并会在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

廉署重申,在选举期间内公开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会触犯《选举条例》第27A条。《选举条例》于2021年新增第27A条,先后有12人被定罪。

廉署执行《选举条例》,竭力维护廉洁选举,绝不姑息任何人士扰乱选举,必定会严正果断执法,以捍卫选举安全,确保选举公平、公开和诚实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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