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通缉一人涉嫌网上煽惑他人不投票企图破坏立法会选举

2025年12月7日

廉政公署今日(12月7日)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一名男子,他涉嫌在2025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立法会选举)的选举期间,于社交平台留言,公开煽惑他人不投票,企图破坏选举,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选举条例》)第27A条。

王浩天,24岁,面对一项控罪,违反《选举条例》第27A(1)(a)条。控罪指他涉嫌于昨日(12月6日)藉公开活动,即在一个社交平台留言,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不投票。

廉署就本届立法会选举先后拘捕共11人,涉嫌干犯《选举条例》第27A条(包括今日较早前被捕的四名男子),11人中三人已被落案起诉。

廉署重申,在选举期间内公开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会触犯《选举条例》第27A条。廉署竭力维护廉洁选举,绝不姑息任何人士破坏或扰乱选举,定必严正果断执法,以捍卫选举安全,确保选举公平、公开和诚实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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