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地产代理涉贪洩露逾千「放盘客」资料判囚最高10个月

2026年1月15日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地产代理及另一间地产代理公司两名董事,分别行贿受贿32,500元以洩露逾1,000项「放盘客」资料,用作兜售地产代理服务。三名被告今日(1月1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五个月至10个月。

江家成,27岁,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美联物业)地产代理,被判囚10个月。他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罪名成立,即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及一项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161(1)(c)条。

唐稀尔,31岁;及周霆锋,42岁,同为嘉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嘉诚地产)董事兼股东,分别被判入狱五个月及六个月。二人早前承认上述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暂委裁判官李卓慧判刑时指各被告有预谋犯案,江家成身为美联物业地产代理,滥用职权取得公司资料再洩露予唐稀尔及周霆锋等人,令嘉诚地产从中得益,案情严重,必须判处监禁刑罚。

案发时,江家成任职美联物业沙田一间分行,唐稀尔和周霆锋则是嘉诚地产的董事兼股东,在大埔区及附近区域提供地产代理服务。美联物业禁止其地产代理洩露机密客户资料,亦不允许他们就有关美联物业的业务收受任何利益。

案情透露,江家成于2022年5月至10月期间,从唐稀尔和周霆锋等人收取贿款共32,500元,以协助他们检索美联物业资料库内的「放盘客」资料,包括其姓氏、电话及楼盘地址。

于半年案发期间,江家成向唐稀尔和周霆锋等人洩露逾1,000项美联物业「放盘客」资料,以便嘉诚地产向该等「放盘客」兜售地产代理服务。

美联物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陈伟彦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雅瑜协助。

廉署一直致力维护地产代理行业的诚信文化,持续为从业员提供防贪培训。廉署提醒所有地产代理,滥用职权收受利益可能构成贿赂行为,行贿与受贿双方均会触犯法例。任何人切勿参与贪污勾当,避免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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