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起诉时任银行职员承认向中介收贿款助客开户

2026年1月22日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时任银行职员向中介收贿,以协助由中介所转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被告今日(1月22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万卉,32岁,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时任卓越理财业务经理,承认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裁判官林子康将案件押后至3月19日提讯,并批准万卉保释。

案情透露,万卉案发时在汇丰银行北角一间分行任职。她与两名中介协议,协助二人所转介的客户于汇丰银行开立户口,并每宗成功开户个案收贿款500人民币。她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间,先后协助12名由该两名中介所转介的客户成功开立银行户口,并收贿共6,000人民币。银行经审查后,发现当中四个户口存在洗黑钱风险,并已转介相关执法部门跟进。

同案四名被告今日在庭上没有答辩,案件同样押后至3月19日再讯。

四人为汇丰银行时任财务策划副总裁卢颖衡和汇丰银行时任卓越理财客户经理劳焯俭,以及韩杰及其妻子周崟瑛,同为保险经纪兼中介。四人共被控三项罪名,即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

汇丰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张霭琳代表出庭。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