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就收购新西兰牧场串谋诈骗及清洗黑钱罪成候判

2016年4月29日

两名上巿公司前高层人员及一名女商人,在收购新西兰牧场时串谋诈骗及清洗有关诈骗勾当的收益八千五百多万港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五)在原讼法庭被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

被告为陈克恩,四十八岁,天然乳品(新西兰)控股有限公司(天然乳品)前执行董事兼联席主席;Hao May,前称王玫,五十三岁,UBNZ Trustee Limited (UBTL)东主兼营运者;及Yee Wenjye,四十四岁,天然乳品前副总裁。天然乳品前称中国金汇矿业有限公司(中国金汇矿业)。

陈、Hao及Yee被陪审团裁定两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而陈则另被裁定一项罪名成立,即一项处理已知道或合理地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

法官彭宝琴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五月三十一日,以待听取各被告求情及判刑。各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中国金汇矿业于案发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主板上市,从事铁矿贸易。中国金汇矿业于二○○九年十月十四日改名为天然乳品。

陈于二○○九年五月七日加入中国金汇矿业,出任其执行董事兼联席主席,而Yee则是其副总裁。Hao是UBTL的东主兼营运者,并拥有其联营公司UBNZ Assets Holdings Limited (UBAH)及UBNZ Funds Management Limited (UBFM)的实益权益。

案情透露,陈、Hao及Yee于二○○九年五月七日至九月八日期间,一同串谋诈骗联交所。

他们伪称UBTL、UBFM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中国金汇矿业及其关连人士的独立第三方,以及陈和Hao之间,就中国金汇矿业向UBTL收购UBAH的全部已发行股本,没有既有或预设关系或协定。

他们隐瞒或没有申报陈于收购中有利益关系,即陈及Hao为两人与Latitude Asia Limited所签订的一份合约的一方,摊分有关出售及购买CraFarms Group在新西兰拥有的牧场所得的佣金。

他们又伪称,CraFarms Group 拥有的牧场涉及物业和固定资产于截至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止的财政年度录得的毛利约为九千二百五十二万港元;以及隐瞒或没有披露它们的真实财务状况。

联交所因而允许中国金汇矿业发出有关该项收购的公告与通告各一份,而有关公告与通告则载有上述虚假陈述。

案情透露,陈、Hao及Yee于二○○九年五月七日至二○一○年七月十九日期间,以类似欺诈手段一同串谋诈骗中国金汇矿业及其当时股东。

他们致使中国金汇矿业及其当时股东批核有关收购的协议,以及致使中国金汇矿业发行及发放可换股票据及可任意提前赎回债券以支付有关收购。

此外,陈于二○一○年三月二日至七月十三日期间,处理超过八千五百二十八万港元的财产,而他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该笔款项来自有关诈骗勾当的得益。

廉署特此感谢新西兰严重欺诈办公室为案件提供的协助。

控方今日由资深大律师郭莎乐及检控官吴霭林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晓然、尹颖茵、李启邦及王淑婷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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