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起诉三名时任银行职员先后承认向中介收贿助客开户

2026年3月19日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五人串谋收贿以协助中介客户开立银行户口。两名涉案时任银行职员今日(3月1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另一名时任银行职员早前亦已认罪。

卢颖衡,31岁,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时任财务策划副总裁;及劳焯俭,40岁,汇丰银行时任卓越理财客户经理,同承认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同案被告万卉,32岁,汇丰银行时任卓越理财业务经理,早前已承认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

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押后案件判刑,其中卢颖衡及万卉将押后至4月14日判刑,而劳焯俭则押后至5月4日判刑,期间批准三人保释。

三名涉案汇丰银行职员于2022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间在北角一间分行任职。案情透露,卢颖衡与两名中介协议,协助二人所转介的客户开立户口,并就每个成功开立的户口收取贿款500港元至1,500港元。

卢颖衡其后安排同事劳焯俭协助开户,并就每个户口向劳焯俭支付贿款100港元。涉案期间,卢颖衡和劳焯俭按协议接受贿款共逾17万港元。

万卉则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间,协助该两名中介转介的12名客户成功开立银行户口,并收贿共6,000人民币。

案发期间,该三名银行职员协助涉案两名中介所转介的客户成功开立银行户口共约250个。银行经审查后,发现当中70多个户口存在洗黑钱风险,并已转介相关执法部门跟进。

涉案两名保险经纪兼中介,韩杰及其妻子周崟瑛,被控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及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二人今日在庭上没有答辩,案件同样押后至5月4日再讯。

汇丰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蔡俊彬代表出庭。

廉署一直十分重视银行从业员的诚信操守,并在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银行公会及银行业界的全力支持下,于2024年推出《银行业诚信约章》,以不断提升业内诚信文化。廉署会继续在《约章》框架下,加强与业界交流以提升他们对贪污风险的敏感度,并持续为银行从业员提供诚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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