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嫌就永久居留申请贿赂入境处人员遭廉署起诉今提堂

2026年4月2日

廉政公署昨日(4月1日)落案起诉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就其永久居留申请,行贿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人员。案件今日(4月2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讯。

汪素冰,36岁,无业,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以及一项抗拒或妨碍廉署人员执行职责,违反《廉政公署条例》第13A条。

被告今日并无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锺明新将案件押后至5月28日再讯,期间被告获准保释。

被告曾于2018年中至2020年初以学生签证来港留学,其后再以访客身分来港,并曾有逾期居留的纪录。于2025年案发时,被告正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根据相关程序,被告必须先向入境处申请核实是否符合永久居留的资格,而该申请为免费。由于被告未能符合在港通常居往七年的要求,其申请被拒绝。

其后,被告于2025年9月17日向入境处投递一封内附现金的信件。控罪指被告涉嫌于当日向入境处居留权组人员提供现金贿赂共1,100港元和100人民币,以协助被告批出其核实身份证资格的申请。

廉署接获入境处转介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于2025年10月8日在将军澳入境处总部行政大楼,抗拒或妨碍廉署人员执行职责。被告当日多次反抗廉署人员把她从入境处总部带往廉署的办事处作进一步调查。

入境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乐妍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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