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车」堆填区免缴费倾倒建筑废物贪污诈骗案:环保署外判商前员工等三人认罪

2026年4月8日

廉政公署早前揭发有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外判商员工涉嫌收取废物处置商员工利益,协助回收商以「化妆车」掩人耳目,免缴费倾倒建筑废物至堆填区,串谋诈骗环保署建筑废物处置费共逾83万元。其中三名被告今日(4月8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

三名被告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他们分别为环保署外判商两名前员工锺佩珍(60岁)及张锦宁(40岁),案发时同为远东环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远东)磅房操作员,以及林文健(33岁),天时环保废料回收有限公司(天时)前工人。

暂委法官梁嘉琪将案件押后至4月30日求情,期间三人获准保释。锺佩珍及张锦宁各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则由区域法院法庭存档。

案发时,环保署外判商远东负责营运粉岭一个废物堆填区。该堆填区同时处置建筑废物及其他废物,例如都市废物。处置建筑废物收费为每公吨200元,处置非建筑废物则无须缴费。

倾倒建筑废物的货车须使用建筑废物入口进入堆填区,并向远东磅房操作员出示由环保署发出的入帐票,以计算须缴付的费用。远东磅房操作员会例行检查货车,并观察电脑显示的重量以查核货车是否载有建筑废物。环保署人员亦会对驶入堆填区的货车进行突击检查。

废物处置商天时在粉岭经营一个废物回收场,为客户运送建筑废物到堆填区处置。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发现于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案发期间,天时工人林文健按公司一名货车司机指示,透过「化妆车」技俩,用非建筑废物遮盖建筑废物,掩饰货车在堆填区倾倒建筑废物。「化妆车」并会经非建筑废物入口驶入堆填区,从而逃避缴付处置建筑废物的费用。

案发期间,远东磅房操作员锺佩珍及张锦宁多次协助天时货车避过检查,让其「化妆车」可以顺利经非建筑废物入口驶入堆填区,免缴费倾倒建筑废物。

廉署调查发现,于2022年5月中至6月中约一个月内,天时申报近760架次非建筑废物货车,当中近九成怀疑为「化妆车」,车上载有建筑废物共逾4,100公吨,涉及建筑废物处置费共逾83万元。

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即天时货车司机麦剑坤,以及远东倾倒区废物检验员麦华胜及远东磅房操作员锺静君,早前否认共六项罪名,即四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以及一项串谋诈骗。案件于今日在区域法院开始审讯。

环保署及远东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伍健民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智莹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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