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幼稚园时任行政主任向家长收贿助学童插队入学判囚25个月

2026年4月20日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15名人士,藉贪污安排多名学童获优先插队入读一间国际幼稚园的幼儿班,涉及贿款逾100万元。该校时任行政主任承认向部分学生家长收贿共64万元,今日(4月20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25个月。涉案13名家长及一名中间人早前行贿罪成并已判囚。

林珍妮,56岁,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英基乌溪沙幼稚园)时任行政主任,早前承认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及五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暂委法官陈慧敏今日判刑时,斥责林珍妮是案中主脑,罪责最重。她利用家长渴求子女获得优质教育的心态而有预谋地持续犯案,不但违反诚信,更破坏学校声誉及校园的公平环境,侵害社会廉洁基石,法庭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

暂委法官指林珍妮的总刑期为入狱50个月,考虑到她认罪并协助控方出庭指证其他被告令多人定罪,获扣减一半刑期,最终判囚25个月。

暂委法官又颁令林珍妮须于三年内向其时任雇主英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归还涉案贿款64万元。

同案另外14名被告,即13名家长及一名中间人,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12项串谋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及以一项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上月分别被判囚八至14个月。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并揭发本案。案件涉及2019至2022三个学年英基乌溪沙幼稚园的幼儿班入学申请。该校每年9月接受入学申请,于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案发期间,相关申请由林珍妮处理。

案情透露,涉案多名学童通过幼儿班入学面试后,被校方列入收生轮候名单中的较后位置。林珍妮在处理相关家长的查询时,表示可为其子女安排幼儿班学位,惟家长需先向她支付贿款。

林珍妮承认从其中九名家长分别收取贿款两万元至10万元不等,合共64万元,以协助他们的子女获取幼儿班学位。廉署调查发现,林珍妮收取贿款后,有关学童获优先插队入读该幼稚园。

英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锡祺协助。

廉署已为幼稚园的收生程序提供适切的防贪建议,并定期举办专门的防贪讲座,以进一步提升业界的防贪能力。幼稚园应参考廉署编制的《幼稚园运作防贪指南》,加强防贪措施及提高收生程序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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