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涉收贿100万元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妨碍司法公正 与女友及弟弟同遭廉署起诉
2026年4月28日
廉政公署今日(4月28日)落案起诉一名警司,控告他涉嫌向一名商人收贿100万元,并身为公职人员作出失当行为,披露警方就商人前妻交通意外调查的内部资料,以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安排其弟为商人的儿子及自己超速驾驶「顶包」。该警司的女友和弟弟同被落案起诉。
梁嘉文,52岁,警司,已被停职,被控四项罪名,即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违反普通法及;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违反普通法;以及一项串谋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梁嘉文女友刘慧妍,42岁,被控上述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另外,刘慧妍及梁嘉文弟弟梁嘉庆,50岁,则同被控上述串谋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名。
三人已获准保释,案件星期四(4月3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控方稍后会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警方转介贪污投诉,经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案发时梁嘉文先后担任打鼓岭、青山及屯门的分区指挥官,负责监督当区警务及遏止罪案。
贪污控罪指梁嘉文及刘慧妍涉嫌于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间,串谋从一名餐饮业商人收受贿款100万元,令梁嘉文倾向优待该商人。
廉署调查发现,梁嘉文透过朋友认识该商人。梁嘉文与刘慧妍涉嫌于2020年9月向该商人索取及接受一笔100万元的贷款。直至目前为止,梁嘉文与刘慧妍从未向该商人偿还任何款项。
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指,梁嘉文涉嫌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而故意作出不当行为,将他以公职身分取得的警方调查细节洩露予该商人,有关调查涉及该商人前妻一宗交通意外。
另一项控罪指梁嘉文涉嫌于2021年3月就该商人儿子一宗超速驾驶案件,向该商人提议由其弟梁嘉庆为对方儿子「顶包」,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对方最终拒绝了建议。
余下控罪涉及梁嘉文一宗超速驾驶案件。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于2021年12月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向警方讹称梁嘉庆是涉案司机。
警方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梁嘉文,52岁,警司,已被停职,被控四项罪名,即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违反普通法及;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违反普通法;以及一项串谋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梁嘉文女友刘慧妍,42岁,被控上述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另外,刘慧妍及梁嘉文弟弟梁嘉庆,50岁,则同被控上述串谋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名。
三人已获准保释,案件星期四(4月3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控方稍后会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警方转介贪污投诉,经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案发时梁嘉文先后担任打鼓岭、青山及屯门的分区指挥官,负责监督当区警务及遏止罪案。
贪污控罪指梁嘉文及刘慧妍涉嫌于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间,串谋从一名餐饮业商人收受贿款100万元,令梁嘉文倾向优待该商人。
廉署调查发现,梁嘉文透过朋友认识该商人。梁嘉文与刘慧妍涉嫌于2020年9月向该商人索取及接受一笔100万元的贷款。直至目前为止,梁嘉文与刘慧妍从未向该商人偿还任何款项。
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指,梁嘉文涉嫌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而故意作出不当行为,将他以公职身分取得的警方调查细节洩露予该商人,有关调查涉及该商人前妻一宗交通意外。
另一项控罪指梁嘉文涉嫌于2021年3月就该商人儿子一宗超速驾驶案件,向该商人提议由其弟梁嘉庆为对方儿子「顶包」,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对方最终拒绝了建议。
余下控罪涉及梁嘉文一宗超速驾驶案件。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于2021年12月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向警方讹称梁嘉庆是涉案司机。
警方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