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起诉物管公司前职员承认从工程承办商收贿130万元候判

2026年5月4日

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的物业管理公司前职员,今日(5月4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从一名装修工程承办商收取贿款130万,就物业装修工程优待对方。

麦咏竣,51岁,新联益置业有限公司(新联益)时任租务部高级物业主任,向法官李庆年承认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遭即时还押。

案情透露,新联益在香港拥有和管理多个单位作出租之用。案发时,麦咏竣负责安排及监督承办商新联益的物业进行装修工程,以及在支付工程费用前核证工程已完成。

于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间,新联益未有制订内部采购程序,规定在选择承办商时须索取报价或进行招标,当时新联益只向两家承办商判授装修工程合约,其中一间承办商于该一年半期间,获判授大部分装修工程及支付费用共约2,600万元。

至2022年6月中,新联益管理层要求租务部日后判授装修工程合约时,除邀请该两间承办商外,亦须邀请其他公司投标。麦咏竣遂将新采购规定告知该间获判授多项装修工程的承办商,并提醒对方,新联益可能察觉其工程费用远超于新投标者。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揭发麦咏竣先后从该承办商接受多笔贿款共130万元,从而于安排及监督装修工程事宜中优待对方。麦咏竣将部分贿款用以支付他新购入的住宅单位款项。

同案被告李胜根,77岁,艺霖装饰公司(艺霖)独资东主,早前否认四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b)条。案件今日在区域法院开审。

新联益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锺伟强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彦桦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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