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起诉两名足球员及一名「艇仔」贪污「打假波」赌外围罪成候判

2026年5月8日

廉署早前采取「碧草」行动,成功瓦解一个非法外围赌博「假波」贪污集团,并落案起诉两名足球员及一名外围赌注中介人(俗称「艇仔」)。三人今日(5月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涉及在2021至2023年两个赛季行贿足球员「打假波」,操纵三支足球队在香港超级联赛(港超联)及香港甲组足球联赛(港甲)多场赛事的结果,以便集团成员在非法外围赌博中获利。

霍斌仁,32岁,案发时先后效力香港足球会(港会)及愉园体育会(愉园)并担任后卫,他经审讯后被裁定三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霍斌仁与Luciano Silva Da Silva,38岁,中西区康乐体育会(中西区体育会)时任后卫;及「艇仔」Waheed Mohammad,29岁,另被裁定两项串谋赌博时作弊罪名成立,违反《赌博条例》第16(1)(a)条和《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裁判官余俊翔将案件押后至5月29日判刑,以待索取三名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三人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署发言人指,廉署一直透过执法、预防及教育「三管齐下」的反贪策略,致力维护本地体坛廉洁,并于2024年推出《体育总会诚信防贪指南》,协助体育总会加强诚信管治及内部管控,涵盖运动员及教练等持份者的操守要求、以应用科技推动体育赛事的诚信及公平等范畴。

因应个案揭示的情况,廉署已为中国香港足球总会(香港足总)检视其行为守则及相关指引,并已就其业务中贪污风险较高的范畴,包括赛事的筹备与监察、足球会和球赛人员的注册,完成防贪审查研究。香港足总正积极研究及落实廉署的建议,以减低相关程序的贪污风险。

廉署近年持续为香港足总职员及各级足球比赛相关人员提供诚信培训,为球员、教练、球证及球会管理人员等举办讲座,讲解《防止贿赂条例》,宣扬公平竞赛信息,提升他们的反贪意识及能力。

2021╱2022年赛季港超联球赛—行贿球员「打假波」
案情透露,霍斌仁于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期间效力港会,当时港会参与由香港足总主办的港超联球赛。他于2021年10月底向一名担任中场球员的港会队友提议,一起操纵港会在该赛季的赛果以赚取金钱,并向对方提供每场球赛贿款10,000元作为「打假波」的报酬,该队友拒绝受贿。

霍斌仁其后于2021年11月初,向该名队友及另一名港会中场球员提出,他准备就港会于2021年11月7日对香港流浪足球会(又名标准流浪)的港超联赛事投注非法赌博,并向二人分别提供贿款30,000元及10,000元,诱使他们在该场赛事中「打假波」,故意令港会以较大比数落败。二人均拒绝霍斌仁的贿赂,并向球会汇报事件。

2022╱2023年赛季港甲球赛—操控赛果赢外围
案情又透露,霍斌仁于2022╱2023年赛季效力港甲球队愉园,而Luciano Silva Da Silva则担任另一支港甲球队中西区体育会的后卫。Waheed Mohammad是非法赌博网站的「艇仔」。

三名被告与另一名「艇仔」于2022年8月起,一起策划在2022╱2023年赛季中「打假波」,包括故意令愉园及中西区体育会在港甲球赛中落败或操纵该两支球队的入球或角球数目,从而令他们在非法赌博中赢取金钱。

廉署调查发现,三名被告先后就逾30场愉园及中西区体育会有份作赛的赛事,按照他们预定的「打假波」赛果投注非法赌博,下注金额最少数万元。霍斌仁又曾在参赛期间,向在场观看赛事的涉案「艇仔」发出信号,以便联络其他同党即时相应下注。

香港足总及涉案球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方汉权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刘梓劻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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