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起诉时任科大教授承认收贿兼向同事派利是助学生入读硕士课程
2026年5月13日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香港科技大学(科大)一名时任讲座教授,控告他从友人收贿40,000元兼向两名同事派利是,以协助一名学生入读他负责的硕士课程。涉案教授今日(5月13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刘红斌,63岁,时任科大海洋科学系讲座教授,承认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两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
署理主任裁判官锺明新将案件押后至5月28日判刑,期间刘红斌还押惩教署看管。
于2025年3月至5月案发期间,刘红斌是理学硕士(环境健康及安全)的课程主管,负责审阅课程的入学申请及与申请人进行面试以决定取录名单。
刘红斌承认当时收到友人林珮玲的求助,指一名学生有意入读该硕士课程。虽然该学生的学历不符合入读上述硕士课程的基本要求,刘红斌仍然指示海洋科学系一名讲师安排他参加面试,并在面试时指示对方不要难为该学生及建议取录他。
刘红斌又承认在该学生获有条件取录后,从林珮玲接受贿款40,000元,并向该名海洋科学系讲师及一名负责收生的职员分别提供5,000元及1,000元利是。该名讲师及职员拒绝接受,并向科大汇报事件。涉案学生最终没有获取录。
同案另一被告林珮玲,60岁,被控上述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她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应讯时没有答辩,案件押后至6月24日再讯。
控方今日由检控官李竹筠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蔡鸿键协助。
廉署发言人表示,本案因两名大学职员正直拒绝受贿而揭发,科大亦主动举报贪污,并在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洁文化是香港学术界的重要基石,对发展香港成为国际专上教育枢纽十分重要。廉署会继续致力巩固教育界的专业诚信,绝不姑息任何破坏学术界廉洁的行为。大专院校应参考廉署编制的《大专院校收生防贪指南》,加强防贪措施及提高收生程序的透明度。
刘红斌,63岁,时任科大海洋科学系讲座教授,承认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两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
署理主任裁判官锺明新将案件押后至5月28日判刑,期间刘红斌还押惩教署看管。
于2025年3月至5月案发期间,刘红斌是理学硕士(环境健康及安全)的课程主管,负责审阅课程的入学申请及与申请人进行面试以决定取录名单。
刘红斌承认当时收到友人林珮玲的求助,指一名学生有意入读该硕士课程。虽然该学生的学历不符合入读上述硕士课程的基本要求,刘红斌仍然指示海洋科学系一名讲师安排他参加面试,并在面试时指示对方不要难为该学生及建议取录他。
刘红斌又承认在该学生获有条件取录后,从林珮玲接受贿款40,000元,并向该名海洋科学系讲师及一名负责收生的职员分别提供5,000元及1,000元利是。该名讲师及职员拒绝接受,并向科大汇报事件。涉案学生最终没有获取录。
同案另一被告林珮玲,60岁,被控上述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她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应讯时没有答辩,案件押后至6月24日再讯。
控方今日由检控官李竹筠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蔡鸿键协助。
廉署发言人表示,本案因两名大学职员正直拒绝受贿而揭发,科大亦主动举报贪污,并在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洁文化是香港学术界的重要基石,对发展香港成为国际专上教育枢纽十分重要。廉署会继续致力巩固教育界的专业诚信,绝不姑息任何破坏学术界廉洁的行为。大专院校应参考廉署编制的《大专院校收生防贪指南》,加强防贪措施及提高收生程序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