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起诉时任科大教授贪污助不合资格学生入读硕士课程判囚20星期

2026年5月28日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香港科技大学(科大)一名时任讲座教授,控告他从友人收贿40,000元兼向两名同事派利是,以协助一名学历不合资格的学生入读他负责的硕士课程。涉案教授今日(5月28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狱20个星期。

刘红斌,64岁,时任科大海洋科学系讲座教授,早前承认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两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

署理主任裁判官锺明新判刑时称,刘红斌所犯罪行性质严重,不但破坏大学声誉及公众对收生程序的信心,令其他循规蹈矩的申请人感觉受到不公平对待,更会损害本港的廉洁形象。裁判官亦颁令刘红斌须向科大归还涉案贿款40,000元。

于2025年3月至5月案发期间,刘红斌是理学硕士(环境健康及安全)的课程主管,负责审阅课程的入学申请及与申请人进行面试以决定取录名单。

刘红斌承认当时收到友人林珮玲的求助,指一名学生有意入读该硕士课程。虽然该学生的学历不符合入读上述硕士课程的基本要求,刘红斌仍然指示海洋科学系一名讲师安排他参加面试,并在面试时指示对方不要难为该学生及建议取录他。

刘红斌又承认在该学生获有条件取录后,从林珮玲接受贿款40,000元,并向该名海洋科学系讲师及一名负责收生的职员分别提供5,000元及1,000元利是。该名讲师及职员拒绝接受,并向科大汇报事件。涉案学生最终没有获取录。

同案另一被告林珮玲,60岁,被控上述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案件押后至6月24日答辩。

控方今日由检控官李竹筠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蔡鸿键协助。

廉署发言人表示,本案因两名大学职员正直拒绝受贿而揭发,科大亦主动举报贪污,并在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洁文化是香港学术界的重要基石,对发展香港成为国际专上教育枢纽十分重要。廉署会继续致力巩固教育界的专业诚信,绝不姑息任何破坏学术界廉洁的行为。大专院校应参考廉署编制的《大专院校收生防贪指南》,加强防贪措施及提高收生程序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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