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七人疑涉转介按揭客户贪污案

2016年5月27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五)落案起诉一名按揭经纪公司经理及六名地产代理公司前物业代表,控告他们涉嫌就转介客户接受按揭服务分别提供及收受非法佣金共逾三万四千元。

蔡静敏,四十五岁,按‧热点物业策略(香港)服务有限公司(按‧热点物业)高级客户经理;凌耀祖,四十二岁,赵楚华,四十九岁,苏建诚,三十五岁,胡嘉敏,二十九岁,刘靖焱,三十岁,及梁浩威,三十五岁,同为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地产)前物业代表,被控共十五项贪污罪名。

被告将于下星期二(五月三十一日)分两案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在首宗案件,蔡静敏被控七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凌耀祖及赵楚华各被控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而苏建诚、胡嘉敏及刘靖焱则各被控一项相类罪名。

蔡静敏于案发时是按‧热点物业高级客户经理,而凌耀祖、赵楚华、苏建诚、胡嘉敏及刘靖焱则为中原地产派驻不同分行的物业代表。

中原地产的相关公司中原按揭经纪有限公司(中原按揭)、按‧热点物业及承科有限公司(承科)是提供按揭转介服务的经纪公司。

如中原地产的客户需要按揭转介服务,其物业代表必须将客户转介予中原按揭。中原地产的物业代表不准接受佣金作为转介其公司的客户予中原按揭以外的其他公司的报酬。

其中七项控罪指蔡静敏涉嫌于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至二○一三年六月十一日期间,向凌耀祖、赵楚华、苏建诚、胡嘉敏及刘靖焱提供共二万八千二百五十元,作为他们把中原地产多名客户转介给按‧热点物业或承科接受按揭服务的报酬。

另外两项控罪指凌耀祖涉嫌以相同目的从蔡静敏接受八千六百零三元及三千二百八十九元,而其他两项控罪则指赵楚华涉嫌以相同目的从蔡静敏接受五千八百二十九元及九百九十二元。

余下三项控罪指苏建诚、胡嘉敏及刘靖焱涉嫌以相同目的分别从蔡静敏接受三千八百二十元、二千四百六十六元及三千二百五十一元。

在另一宗案件,梁浩威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控罪指梁浩威涉嫌于二○一三年三月从按‧热点物业的相关公司一名经理接受五千七百六十二元,作为把中原地产一名客户转介给按‧热点物业及/或承科接受按揭服务的报酬。

中原地产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星期二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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