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回应声明

2016年6月15日

就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委员会」)早前接获有关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处前处长的投诉,廉署发言人今日(星期三)就传媒查询作出以下回应:

有关投诉是一宗不涉及刑事的投诉。

按既定程序,投诉由「委员会」转介予廉署「内部调查及监察组」跟进。由于投诉与一宗当时正由廉署「专责调查小组」处理的刑事案件有关,所以交由该「专责调查小组」一并调查,并直接向廉政专员汇报进度及结果。

「专责调查小组」作出深入及全面的调查后,认为指控并不成立。廉政专员同意调查结果,并于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向「委员会」作出汇报。经商议后,「委员会」接纳廉署的建议,同意指控并不成立。

「委员会」在一九七七年成立,负责监察及检讨廉署如何处理对廉署及其人员所作不涉及刑事的投诉。「委员会」独立运作,有关监察机制一直行之有效。

在调查中,「专责调查小组」接见了多位廉署人员,当中包括被投诉的廉署人员,亦审阅了相关记录。

与其他个案一样,廉署人员以专业的态度处理所有内部调查,不偏不倚。

廉署已就相关制度作出全面检讨。为求更清晰起见,本署已在廉署常规中作出适当的修订,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外,廉署在整个内部调查完结后,向八名同事作出劝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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