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两人涉嫌收受非法回佣转介学生购买乐器

2016年6月21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二)落案起诉两名乐器导师,控告他们涉嫌藉转介学生向一间供应商购买乐器,收受非法回佣共逾一万二千元。

何淑敏,五十七岁,青苗艺智有限公司(青苗艺智)乐器导师,被控两项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而梁靖邦,三十五岁,私人乐器导师,则被控一项相类罪名。

两名被告将于星期四(六月二十三日)在荃湾裁判法院分两案答辩。

在首宗案件,何淑敏为青苗艺智聘用的导师,负责教授小提琴及乐理课程,并向学生销售其乐器和相关产品。她不得向青苗艺智的学生宣传或销售其他供应商的乐器。

两项控罪指何淑敏涉嫌于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及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本地乐器供应商俊文乐器贸易有限公司(俊文乐器),分别收受一千四百三十二元及五千六百九十九元,作为安排当时两名青苗艺智学生的家长向俊文乐器购买两个小提琴的报酬。

在第二宗案件,梁靖邦获一名学生雇用为该学生及其妹的私人大提琴导师。

控罪指梁靖邦涉嫌于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俊文乐器收受五千一百二十元,作为安排该名学生向俊文乐器购买一个大提琴的报酬。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应讯。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