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两人疑涉串谋诈骗学校四十八万元维修工程今提堂
2016年8月19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政府资助小学电脑技术员及一名经营两间装修公司的东主,控告两人涉嫌串谋诈骗该校十项总值逾四十八万元的维修工程。两人今日(星期五)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林嘉俊,三十五岁,新会商会学校电脑技术员,及锺健邦,三十二岁,博亚及创艺联工程有限公司(创艺联)东主,于星期三(八月十七日)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林另被控两项伪造的交替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而锺则另被控十项使用虚假文书的交替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
两名被告否认控罪。裁判官温绍明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九月三十日进行预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林于案发时是新会商会学校的电脑技术员,而该校为一所政府资助小学,由法团校董会负责管理。锺则为博亚的独资经营者及创艺联的董事兼股东。
控罪指林及锺涉嫌与另一名人士一起串谋诈骗新会商会学校法团校董会,虚假地表示博亚、创艺联及另外四间公司就学校准维修工程所递交的报价单是真正具竞争性,以及报价单均由各公司分别及独立制备。
林及锺涉嫌藉此从而导致及诱使新会商会学校法团校董会向博亚或锺批核付款。有关该十项准维修工程的获批付款据报达到四十八万多元。
两项交替控罪指林涉嫌制造两份看来是由上述另外四间公司之一发出的报价单,分别涉及新会商会学校礼堂冷气安装工程及正门修缮工程,意图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有关报价单而诱使另一人接受它们为真文书。
余下十项交替控罪指锺涉嫌使用二十二份看来是由上述另外四间公司发出的虚假报价单,涉及在新会商会学校进行的多项工程,包括照明及隔板安装、更换木门及电子锁、漏水维修,以及安装冷气及电力供应,意图而诱使该校一名人员接受有关报价单为真文书。
上述涉嫌罪行于二○一三年七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十一月七日期间发生。
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并受命不准离开香港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新会商会学校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刘雪芬代表出庭。
林嘉俊,三十五岁,新会商会学校电脑技术员,及锺健邦,三十二岁,博亚及创艺联工程有限公司(创艺联)东主,于星期三(八月十七日)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林另被控两项伪造的交替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而锺则另被控十项使用虚假文书的交替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
两名被告否认控罪。裁判官温绍明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九月三十日进行预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林于案发时是新会商会学校的电脑技术员,而该校为一所政府资助小学,由法团校董会负责管理。锺则为博亚的独资经营者及创艺联的董事兼股东。
控罪指林及锺涉嫌与另一名人士一起串谋诈骗新会商会学校法团校董会,虚假地表示博亚、创艺联及另外四间公司就学校准维修工程所递交的报价单是真正具竞争性,以及报价单均由各公司分别及独立制备。
林及锺涉嫌藉此从而导致及诱使新会商会学校法团校董会向博亚或锺批核付款。有关该十项准维修工程的获批付款据报达到四十八万多元。
两项交替控罪指林涉嫌制造两份看来是由上述另外四间公司之一发出的报价单,分别涉及新会商会学校礼堂冷气安装工程及正门修缮工程,意图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有关报价单而诱使另一人接受它们为真文书。
余下十项交替控罪指锺涉嫌使用二十二份看来是由上述另外四间公司发出的虚假报价单,涉及在新会商会学校进行的多项工程,包括照明及隔板安装、更换木门及电子锁、漏水维修,以及安装冷气及电力供应,意图而诱使该校一名人员接受有关报价单为真文书。
上述涉嫌罪行于二○一三年七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十一月七日期间发生。
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并受命不准离开香港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新会商会学校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刘雪芬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