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三人疑涉诈骗遗失挂号邮件赔偿四十五万元今提堂

2016年9月2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香港邮政一名前员工及另外两名人士,控告他们涉嫌串谋诈骗香港邮政遗失挂号邮件赔偿合共逾四十五万元。三人今日(星期五)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陈嘉祐,三十一岁,香港邮政前客户服务员;曹硕恒,三十一岁,无业;及伍俊谚,三十三岁,电脑系统分析员,于星期三(八月三十一日) 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三名被告今日毋须答辩。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至本年九月二十三日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香港邮政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陈于案发时为香港邮政的客户服务员,并派驻邮件查询组。曹及伍则是陈的旧同学。

根据香港邮政的政策,挂号邮件在投寄过程中若有遗失,有关寄件人可获得每件邮件最高三百二十元赔偿连邮费。

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于二○一二年某日至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期间,一同串谋诈骗香港邮政。

他们涉嫌不诚实地以「Mr Cho」、「Mr Ng」或「Mr Choi」名义,透过香港邮政以挂号邮递方式将三千零三十九件邮件寄给在巴基斯坦、菲律宾、印度、意大利、英国及科威特的不同收件人。

被告涉嫌虚假地表示该三千零三十九件挂号邮件中,有一千五百三十一件因无法追查而被香港邮件当作遗失邮件,当中各载有一支价值四百六十元或五百元的原子笔,而「Mr Cho」及「Mr Ng」有权就该一千五百三十一件的每件挂号邮件,向香港邮政申索最高赔偿额三百二十元另加邮费。

他们因而涉嫌导致和诱使香港邮政的职员向曹及伍发放合共逾四十五万一千元,作为该一千五百三十一件挂号邮件当中一千三百九十八件的赔偿。

三名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香港邮政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卓熙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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