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珠宝行顾客涉嫌行贿三万元以取回钻戒退款

2016年9月8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四)落案起诉一名珠宝行顾客,控告他涉嫌向该珠宝行的雇员提供三万元贿款,以取回一枚他以七十八万八千元购买的钻石戒指的退款。

吴育强,五十二岁,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被告将于明日(星期五)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四年九月十四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一名珠宝行雇员提供三万元,作为协助他取回一日前以七十八万八千元购买一枚钻石戒指的退款的报酬。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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