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三名酒店前厨师涉嫌就聘任行贿受贿二十万元

2016年9月8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三名酒店前厨师,控告他们涉嫌就聘任其中两人在该酒店工作索取、收受及提供贿款高达逾二十万元。

曾鸿德,五十八岁,柏宁酒店前中菜总厨,陈其昌,五十七岁,柏宁酒店前助理中菜总厨,及施雄伟,五十岁,柏宁酒店前部门主厨,昨日(九月七日)被控共十一项贪污罪名。

曾鸿德被控六项罪名,即两项代理人索取利益及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陈其昌被控四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b)条,而施雄伟则被控一项相类罪名。

三名被告将于明日(九月九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曾鸿德于案发时获Victoria Park Hotels Limited聘用为铜锣湾柏宁酒店的中菜总厨。陈其昌及施雄伟则分别受聘为该酒店助理中菜总厨及部门主厨。

其中一项控罪指曾鸿德涉嫌于二○○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间的某日,向陈其昌索取每月三千元,作为介绍他任职柏宁酒店助理中菜总厨的报酬。

另外三项控罪指曾鸿德涉嫌于二○○六年七月十二日至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期间,从陈其昌收取每月三千元或共七万二千元、三万元及五万元,作为维持他在柏宁酒店从事有实质收入工作的报酬。

另外四项控罪指陈其昌涉嫌于同一期间,以相同目的向曾鸿德提供上述多笔共十五万二千元及另一笔三万元的贿款。

此外,另一项控罪指曾鸿德涉嫌于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至九月二日期间的某日,向施雄伟索取每月一千元,作为介绍他任职柏宁酒店部门主厨的报酬。

另一项控罪指曾鸿德涉嫌于二○一二年九月三日至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期间,从施雄伟昌收取每月一千元或共二万元,作为维持他在柏宁酒店从事有实质收入工作的报酬。

余下控罪指施雄伟涉嫌于同一期间,以相同目的向曾鸿德提供上述多笔贿款。

Victoria Park Hotels Limited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各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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