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建筑署高级技术员及工程公司营运者涉嫌诈骗及伪造文书今提堂

2016年9月14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建筑署高级技术员和一名工程公司营运者,控告他们在启德发展区的施工工程中分别涉嫌串谋诈骗及伪造文书。两人今日(星期三)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

陈光强,五十二岁,建筑署高级技术员;及郑观亮,五十五岁,俊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俊辉)营运者,于星期一(九月十二日)分别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及四项伪造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

两名被告今日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两宗案件押后至本年十月二十六日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安保工程有限公司(安保)于案发时为建筑署聘任的定期合约承办商,并接获施工通知在九龙城承丰道启德发展区建造一个临时厕所和四张路旁座椅。施工通知亦包括建造四个凉亭和一张实木座椅。

在首宗案件,建筑署高级技术员陈光强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

控罪指陈光强涉嫌于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期间,与其他人士及安保一名雇员串谋诈骗建筑署职员。

陈光强涉嫌讹称Exterpark Plus – Elondo硬木获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FSC)认证,并供应予有关施工通知以建造启德TD3路的临时厕所,而有关施工通知中使用的木材获FSC颁发有效证书。

事实上,有关施工通知中使用的是不获FSC颁发证书的Exterpark Plus – Ipe硬木。陈光强则涉嫌从而促使及诱使建筑署人员相信有关工程使用了Exterpark Plus – Elondo硬木而批核有关的star rate item application、发出施工通知的竣工证明书,以及向安保发放最后付款。建筑署批出的最后付款据报达五十三万八千多元。

在另一宗案件,郑观亮,俊辉营运者,被控四项伪造罪名。俊辉是获建筑署认可为安保的其中一间分判商。

其中两项控罪指郑观亮涉嫌于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期间,制造两份看来是由两间公司发出的报价单,内容关于以分别为十五万元及十八万元的合约价向安保供应及安装有关实木座椅,意图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有关文书而诱使建筑署职员接纳它们是真文书。

余下两项控罪指郑观亮涉嫌于二○一三年九月二十日至二○一五年一月十七日期间,制造两张看来是由俊辉发出的正式收据,内容关于俊辉因供应及安装四个凉亭及一张实木座椅而从安保分别收到一百六十万元及九万八千元,意图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有关文书而诱使另一人接受它们为真文书。

陈光强及郑观亮分别准以现金二万元及五万元保释,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建筑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上述两宗案件的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何家伟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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