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诈骗遗失挂号邮件赔偿四十五万元判囚最高二十九个月

2016年10月28日

一名前香港邮政员工及另外两名人士串谋诈骗香港邮政遗失挂号邮件赔偿合共四十五万一千六百七十四元,被廉政公署起诉。三人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囚最高二十九个月。

陈嘉祐,三十二岁,香港邮政前客户服务员,被判入狱二十九个月。曹硕恒,三十一岁,无业,判监二十一个月,而伍俊谚,三十三岁,电脑系统分析员,则被判囚二十月。

法官陈广池在判刑时表示,陈是诈骗勾当的始作俑者,其行为严重破坏诚信,又斥责陈因贪念而作出虚假申领赔偿。

法官又下令各被告须各自向香港邮政赔偿十五万零五百五十八元。

三名被告星期三(十月二十六日)同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廉署早前接获香港邮政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罪行。

陈于案发时为香港邮政的客户服务员,并派驻邮件查询组(查询组)。曹及伍则是陈的旧同学。

根据香港邮政的政策,挂号邮件在投寄过程中若有遗失,有关寄件人可获得每件邮件最高三百二十元赔偿连邮费。

案情透露,曹及伍于二○一二年五月五日至二○一五年一月七日期间,以「Mr Cho」、「Mr Ng」或「Mr Choi」名义,利用挂号邮递将三千零三十九件邮件寄给在巴基斯坦、菲律宾、印度、意大利、英国及科威特的不同收件人。

查询组其后收到涉及其中三千零二十二件邮件的追查邮件查询,而有关邮件声称附有每支四百六十元或五百元的某牌子原子笔。

查询组向有关国家的邮政局作出查询后,通知「Mr Cho」及「Mr Ng」可就一千六百一十四件追查不到及被视作遗失邮件索取赔偿。

案情透露,查询组于二○一二年八月至二○一五年四月共接获一千五百三十一张回条,回条均显示有关人士申索最高赔偿额三百二十元连邮费,并提供曹或伍的姓名为支票抬头人。

陈、曹及伍于二○一五年五月四日会面,商讨如何捏造文件,包括由一间笔公司发出的发票和未有收到邮件声明书,以支持他们的申索。曹及伍随后将有关文件呈交查询组。

在相信三人提交的资料为真确的情况下,香港邮政最终就一千五百三十一件挂号邮件中的一千三百九十八件,向曹及伍发出合共超过四十五万一千六百七十四元的赔偿。事实上,有关原子笔并非所声称的牌子,而有关笔公司也不存在。

案情透露,陈、曹及伍于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被廉署人员拘捕,而从陈检获的物品中,包括三张载有有关曹及伍投寄三千零三十九件邮件详细资料的试算表。

香港邮政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检控官许熙晴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卓熙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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