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保险总监欺诈四百四十万元「握手费」判囚两年半

2016年11月17日

一名保险公司前区域总监以虚假入息证明文件诈骗该公司四百四十多万元「握手费」,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年半。

王宙,四十五岁,美国友邦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友邦)前区域总监,早前被裁定一项欺诈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友邦现称为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友邦国际)。

暂委法官钱礼判刑时表示,被告干犯的罪行违反诚信,而且他处心积虑,犯案手法精密而复杂。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二年四月至二○一一年四月期间受雇于保险公司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宏利)。友邦于二○一○年十一月邀请被告加盟该公司。

友邦为新入职者提供入职薪酬福利,当中包括以新入职者过往二十四个月平均年度收入计算的「握手费」。

被告与友邦商讨加盟事宜期间,友邦要求他提供其过往二十四个月的收入证明,以便该公司计算其入职薪酬福利。

案情透露,被告遂向友邦提供三份代理人户口结单及一份支付薪酬通知书,有关文件记录了他受雇于宏利期间的收入。

友邦相信被告所提交的文件为真确,计算出被告于二○○八年十二月至二○一○年十一月期间的总收入及平均年度收入分别为五百八十多万元和约三百万元。

友邦最终批出向被告提供四百四十多万元「握手费」,即其平均年度收入的一点五倍。

调查显示,被告于上述时间的总收入仅约四百万元,比其提交予友邦的收入证明少约一百八十万元。

倘若友邦知悉被告提供的收入证明为虚假或载有虚假资料,该公司不会批准向被告发放四百四十多万元「握手费」。

友邦国际及宏利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周嘉俊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伟康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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