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公司股东涉嫌企图妨碍司法公正今提堂

2016年11月24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市场推广公司股东,控告他涉嫌曾指示一名女子销毁有关针对他涉及贪污调查的资料,企图妨碍司法公正。被告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林德鑫,二十七岁,齐比有限公司(齐比)实际股东,于本周二(十一月二十二日) 被控一项罪名,即企图作出一项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G条。

被告无须答辩。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十二月十六日答辩。

廉署在调查有关贪污案件期间,揭发上述涉嫌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罪行。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本年二月二十九日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即他曾指示本身是齐比另一名实际股东的女子,销毁一项针对被告本人涉嫌贪污的刑事调查的资料。

被告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外出,并受命须在报住地址居住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林咏瑜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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