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特约经纪涉嫌提供四百九十万元非法佣金以取得生意

2016年12月12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代表三间公司的特约经纪,控告他涉嫌向当时一名玩具生产商经理提供共逾四百九十万元非法佣金以取得生意。

何宝华,四十五岁,上星期五(十二月九日)被控四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被告将于明日(十二月十三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丰图(香港)有限公司(丰图香港)是一间玩具生产商,负责为丰图香港在墨西哥的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不同的供应商发出订单。

被告于案发时为特约经纪,他代表丰图香港的三间供应商,即一间电子制品供应商、一间印刷供应商及一间玩具生产供应商。

其中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一年某日至二○一三年四月三十日期间,连同两名人士向丰图香港一名经理提供逾三十六万二千元佣金,作为协助该电子制品供应商从丰图香港、该玩具生产供应商及另一间玩具生产商取得生意的报酬。

另外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一年某日至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连同另一名人士向该丰图香港经理提供逾一百一十三万元佣金,作为协助该印刷供应商从丰图香港、该玩具生产供应商及上述有关玩具生产商取得生意的报酬。

第三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连同另一名人士向该丰图香港经理提供约二十四万五千元佣金,作为协助该玩具生产供应商从丰图香港取得生意的报酬。

余下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二年某日至二○一五年七月十日期间,连同上述有关人士以相同目的向该丰图香港经理提供逾三百二十万元佣金。

丰图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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