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经纪公司前经理行贿罪成候判

2017年1月4日

一名按揭经纪公司前经理向一间地产代理公司当时一名物业代表提供一笔逾五千七百元的非法佣金,以转介该地产代理公司一名客户接受按揭服务,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一月四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阮逸慧,四十五岁,按‧热点(香港)有限公司(按‧热点)前高级客户经理,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裁判官温绍明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二月二日判刑,以待阮的社会服务令报告。阮获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

案情透露,阮于案发时是按‧热点高级客户经理。按‧热点及其相关公司,即按‧热点物业策略(香港)服务有限公司(按‧热点物业)及承科有限公司(承科),均是提供按揭转介服务的经纪公司。

梁浩威当时为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地产)物业代表。如中原地产的客户需要按揭转介服务,有关客户须转介予中原地产的相关经纪公司—中原按揭经纪有限公司(中原按揭)。

香港地产代理商总会有限公司(总会)是一个商会组织,其会员为本地的地产代理公司。按‧热点物业及承科都是其会员。

就总会会员每宗成功转介的个案,有关银行或财务机构会向总会支付佣金。总会扣起佣金的百分之五作为行政费后,会把余款转交相关会员。

案情透露,一名买家于二○一二年十月六日透过梁购入一物业。梁其后把该买家转介至中原按揭以办理按揭服务,惟该买家两日后要求梁介绍其他按揭经纪。梁遂寻求阮协助,而阮则与有关买家跟进事件。

总会于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收到承科交来有关该物业的按揭申请表格。翌日,物业交易完成,而申请人从一间银行提取了一笔约五百五十万元的按揭贷款。由于该项转介,承科从总会收到一笔佣金。

阮于二○一三年三月五日向梁表示,她已就该项物业按揭转介收到佣金,而梁有权摊分部份佣金。

梁于当日与一名身分不明的女子见面,并从对方接过一个内有数千元款项的信封。案情显示,梁获支付转介佣金五千七百六十二元。

梁,三十五岁,亦因涉及有关勾当而被廉署分案起诉。他早前承认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梁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案件押后至本年二月二日判刑,以待梁的社会服务令报告。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苏启明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郑龙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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