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销售文员涉七十二万元购货订单诈骗案今提堂

2017年1月20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包装及劳工保护物料供应商前销售文员,控告他涉嫌诈骗六家本地食品生产商总值约七十二万元的购货订单,以及使用虚假购货订单。被告今日(一月二十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冼毅劲,三十三岁,明富行前销售文员,于星期二(一月十七日)被控六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被告亦被控两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

被告今日无需答辩。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至本年二月九日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受雇于包装及劳工保护物料供应商明富行,负责联络六家本地食品生产商及跟进其购货订单。

盟益贸易有限公司(盟益)是一家汽车机油贸易公司,由被告家人拥有及经营。

其中六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一年十月至二○一三年一月期间,虚假地向该六家本地食品生产商表示,明富行改名为盟益,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它们向盟益发出订单,导致盟益获得利益或明富行蒙受不利。

被告涉嫌藉虚假陈述而诈骗总值约七十二万元的购货订单。

余下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分别于二○一四年九月五日及十月九日使用两份看来是由明富行发出总值约三万元的虚假购货订单,意图诱使明富行一家胶袋供应商的职员接受它们为真文书。

被告获准以现金五万元保释,并受命须在报住的地址居住、如更改地址须于二十四小时前通知廉署,以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明富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朱伟波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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