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负责人诈骗再培训拨款津贴二十五万元判囚

2017年1月27日

一间培训机构的两名负责人串谋他人向雇员再培训局诈骗拨款及学员津贴共逾二十五万元,被廉政公署起诉。两名被告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在区域法院判囚最高二十八个月。

吴惠敏,四十九岁,纽鲁诗教育中心(纽鲁诗)总干事,被判入狱二十八个月,而雷品权,五十一岁,纽鲁诗总经理,则判囚二十一个月。

原讼法庭暂委法官游德康判刑时称,鉴于两名被告有计划进行诈骗勾当,而且案件涉及大量虚假文件,法庭必须判处他们即时入狱。

法官续称,两名被告在诈骗勾当中获取潜在得益,并斥责他们并无悔意。

吴早前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立成,违反普通法。雷则承认同一罪名。

廉署较早时接获雇员再培训局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串谋诈骗罪行。

案情透露,雇员再培训局于二○一三年至二○一四年度批准纽鲁诗提供两个培训课程,即专业美甲师证书课程及营养顾问助理证书课程。两个课程各自有二十个名额。

若收生率达百分之九十或以上,纽鲁诗可分别就专业美甲师证书课程及营养顾问助理证书课程获十万零八百元及十五万四千八百元的全额资助。

另外,每位出席率达百分之八十或以上的学员可获雇员再培训局发放七百七十元至二千四百六十元的再培训津贴。

案情透露,吴及雷于二○一三年六月一日至十月四日期间,一同串谋和与纽鲁诗多名职员及该两个课程数名学员串谋诈骗雇员再培训局人员及职员。

他们虚假地表示,纽鲁诗分别于二○一三年七月二日至八月五日期间及于二○一三年七月二日至八月十三日期间,举办专业美甲师证书课程及营养顾问助理证书课程。

他们又虚假地表示,专业美甲师证书课程及营养顾问助理证书课程的报读率及出席率分别达到百分之九十及百分之八十或以上,而两个课程的学员已参加考试。

案情透露,他们藉着上述虚假陈述诱使雇员再培训局向纽鲁诗批出共二十五万五千六百元拨款。某些学员亦因而获雇员再培训局发放七百七十元至二千四百六十元的津贴。

雇员再培训局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蔡志敏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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