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政府司机涉嫌诈骗逾时工作津贴一万二千八百多元今提堂
2017年2月9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政府司机,控告他涉嫌递交虚假申领表格,诈骗税务局共一万二千八百多元逾时工作津贴。被告今日(二月九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曾智贤,四十二岁,于星期二(二月七日)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今日无需答辩。裁判官温绍明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三月二十三日再提讯。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获香港政府聘用为汽车司机,派驻税务局工作,其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至下午六时。他自二○一三年六月起获指派接载税务局局长。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五年三月一日至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期间,在税务局的席勤记录、车辆日志及逾时工作申请表格上作虚假陈述,声称他在不同日期于早上六时十五分报到上班。
被告涉嫌意图诈骗而诱使税务局职员发放一笔合共一万二千八百七十二元的款项,作为其部分逾时工作津贴,导致被告获得利益或政府蒙受不利。
被告获准以现金二千元保释,并受命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税务局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黄运佳代表出庭。
曾智贤,四十二岁,于星期二(二月七日)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今日无需答辩。裁判官温绍明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三月二十三日再提讯。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获香港政府聘用为汽车司机,派驻税务局工作,其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至下午六时。他自二○一三年六月起获指派接载税务局局长。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五年三月一日至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期间,在税务局的席勤记录、车辆日志及逾时工作申请表格上作虚假陈述,声称他在不同日期于早上六时十五分报到上班。
被告涉嫌意图诈骗而诱使税务局职员发放一笔合共一万二千八百七十二元的款项,作为其部分逾时工作津贴,导致被告获得利益或政府蒙受不利。
被告获准以现金二千元保释,并受命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税务局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黄运佳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