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屋邨经理涉嫌诈骗年终酬金逾二十七万元今提堂

2017年2月10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物业管理公司屋邨经理,控告他涉嫌伪造值勤记录,诈骗该公司年终酬金共逾二十七万元。被告今日(二月十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应讯。

翁文光,五十二岁,其士富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士富居)屋邨经理,于星期三(二月八日)被控五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今日无需答辩。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三月二十四日再提讯。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自二○○五年起获其士富居聘任为副屋邨经理,并于二○一○年四月晋升为屋邨经理。其士富居是马鞍山居屋富宝花园的物业管理公司。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年二月一日至二○一五年一月七日期间,向其士富居伪称他曾根据向该公司提交其值勤卡上所显示的值勤记录上班。

被告涉嫌意图诈骗而诱使其士富居向他支付共逾二十七万元的年终酬金,导致被告获得利益或其士富居蒙受不利。

被告获准以现金一万五千元保释,并受命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其士富居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世永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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