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署高级技术员涉五十三万八千元工程款项诈骗判囚五个月

2017年3月28日

一名建筑署高级技术员在启德发展区的施工工程中串谋诈骗,诱使建筑署向一间定期承办商发放款项逾五十三万八千元,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五个月。

陈光强,五十三岁,早前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

暂委裁判官丘国新在判刑时指出,被告罪行违反诚信,因此须判处入狱。

暂委裁判官又接纳被告的申请,准许他以现金五万元保释外出,以候上诉。被告亦受命须交出旅游证件及不得离开香港。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该间定期承办商于案发时接获施工通知在九龙城承丰道启德发展区建造一个临时厕所和四张路旁座椅。施工通知亦包括在启德TD3路建造四个凉亭和一张实木座椅。

根据建筑署的《建筑物的一般规格》,所有用于建筑署工程的木材,必须经过美国认可机构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FSC) 的认证。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建筑署人员。

被告讹称Exterpark Plus – Elondo硬木获FSC认证,并供应予有关施工通知,而有关施工通知中使用的木材获FSC颁发有效证书。事实上,使用的是不获FSC颁发证书的Exterpark Plus – Ipe硬木。

案情透露,被告从而促使及诱使建筑署人员相信有关工程使用了Exterpark Plus – Elondo硬木,并批核有关的star rate item application、发出施工通知的竣工证明书,以及向该间定期承办商最后付款五十三万八千多元。

建筑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关文渭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何家伟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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