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入境事务助理员涉嫌诈骗三万二千元预支薪金今提堂
2017年5月9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入境事务助理员,控告他涉嫌诈骗入境处一笔逾三万二千元预支薪金。被告今日(五月九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谭志伟,四十六岁,上星期五(五月五日)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今日无需答辩。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六月二十日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透过入境处向库务署署长递交一份申请书要求预支薪金,分二十个月摊还。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不诚实地在其预支薪金申请书上声称,他并没有尚未清还的其他负债,包括但不局限于欠下政府、银行及其他财务机构的所有债项和/或尚未抵销的预支薪金,及虚假地向入境处职员表示,填报于该申请书上的资料均属真确完整,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有关职员批核其预支薪金申请款项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元,导致被告获得利益及入境处蒙受不利。
被告获准以现金一千元保释。他亦受命须在报住的地址居住、不准离开香港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入境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吴卓谦代表出庭。
谭志伟,四十六岁,上星期五(五月五日)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今日无需答辩。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六月二十日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透过入境处向库务署署长递交一份申请书要求预支薪金,分二十个月摊还。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不诚实地在其预支薪金申请书上声称,他并没有尚未清还的其他负债,包括但不局限于欠下政府、银行及其他财务机构的所有债项和/或尚未抵销的预支薪金,及虚假地向入境处职员表示,填报于该申请书上的资料均属真确完整,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有关职员批核其预支薪金申请款项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元,导致被告获得利益及入境处蒙受不利。
被告获准以现金一千元保释。他亦受命须在报住的地址居住、不准离开香港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入境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吴卓谦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