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六人涉嫌分别妨碍司法公正及管有危险药物今提堂

2017年5月19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六名人士,控告他们涉嫌在一宗刑事恐吓案中妨碍司法公正,而其中一名人士亦被控管有危险药物罪名。各被告今日(五月十九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应讯。

郑伟民,三十七岁,陈嘉欣,二十七岁,陈国雄,四十三岁,陈宝如,五十四岁,周嘉敏,二十岁,及杨小燕,五十五岁,星期一(五月十五日)同被控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郑伟民另被控一项管有危险药物罪名,违反《危险药物条例》第8(1)(a)条。

各被告今日无需答辩。署任主任裁判官周燕珠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至本年六月八日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郑伟民于案发时涉嫌与一宗刑事恐吓案有关而被警方调查。

各被告同被控的罪名指他们涉嫌于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至六月二十五日期间,一同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即郑伟民寻求陈国雄及陈窦如透过周嘉敏及杨小燕诱使陈嘉欣不要在该宗刑事恐吓案中作供指证郑伟民。

另外一项控罪指郑伟民涉嫌于二○一六年一月十九日在屯门富泰邨某室管有危险药物,即内含一点九二克甲基苯丙胺盐酸盐(俗称「冰」)的一点九六克状固体。

警方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李子丰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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