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东主提供非法回佣以获取维修工程罪成候判

2017年6月22日

一名工程公司东主提供非法回佣,以获取一个屋苑的维修保养工程,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六月二十二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吴朝根,五十五岁,永利公司(永利)东主,被裁定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裁判官朱仲强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七月十四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外出。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是永利其中一名东主,该工程公司与大埔屋苑美丰花园有生意来往。美丰花园的物业管理公司九源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九源)当时一名顾问,聘请永利为美丰花园进行小型维修工程。

该顾问于二○一五年七月至十月期间曾要求被告到美丰花园管理处收取各项维修工程费用的支票。到访期间,该顾问向被告借数千元为母亲庆祝生日。被告于是把约一千二百多元现金交给对方,金额大约等同被告该次收取的合约款项的百分之十。

案情透露,被告亦曾于二○一六年三月至四月期间到美丰花园管理处收取各项其他维修工程费用的支票。

该顾问向被告借五千元来支付其旅费。被告拒绝后,该顾问当场请被告离开,并要求他稍后再来收取款项。

为了避免收取合约款项的过程出现问题,被告把约二千多元现金交给该顾问,金额大约等同被告该次收取的合约款项的百分之十。

案情透露,被告相信假如他不答允该顾问的要求,日后将不会获判授美丰花园的工程合约。

九源及美丰花园业主立案法团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检控官阮兆妍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志坚协助。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