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二人向金属棚架工人非法收受十六万元「介绍费」

2017年6月27日

廉政公署今日(六月二十七日)落案起诉两名建筑公司前地盘主管,控告两人涉嫌串谋向九名金属棚架工人非法收受「介绍费」共逾十六万元,以安排及促致他们获该公司雇用。

黄良宁,四十三岁,及范平瑞,四十七岁,同为俊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俊和)前地盘主管,同被控九项作为代理人串谋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两名被告将于星期四(六月二十九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两名被告于案发时受雇于俊和为地盘主管,负责监督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黄埔站建筑地盘的金属棚架工人。他们可以介绍金属棚架工人到该建筑地盘工作。

控罪指两名被告涉嫌于二○一五年九月至二○一六年二月初期间,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一同串谋从九名人士分别收受二千七百五十元至三万一千二百元,即合共十六万四千三百七十五元的款项,作为安排及促致俊和雇用他们在该建筑地盘任职金属棚架工人,并于其后继续雇用他们的报酬。

俊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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