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三名时任银行职员涉收贿以利便保险代理转介客户办理开户

2026年7月30日

廉政公署昨日(7月29日)落案起诉三名时任银行职员,控告他们涉嫌收贿以协助一名保险代理转介的客户无须轮候,直接办理银行开立户口手续。

陈富昆,32岁;陈伟柏,29岁;及游启龙,33岁,案发时均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客户经理,被控共六项贪污罪名,即五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三名被告已获准予保释,案件明日(7月3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三名被告于案发时同属铜锣湾一间分行,职责包括安排专责处理银行开立户口申请的同事,为轮候的客户办理手续。三人均无权处理开户申请。

控罪指陈富昆涉嫌于2024年,从一名保险代理接受贿款以利便对方转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他就每个客户涉收贿1,000元至1,200元。另外,陈富昆涉嫌转介部分客户予陈伟柏及游启龙等三名汇丰银行客户经理协助开户,并就每位转介客户,向陈伟柏、游启龙等三人提供贿款300元至500元。

廉署调查发现,陈富昆涉嫌收取贿款共逾35,000元,以安排该名保险代理转介的客户,无须轮候直接办理银行开立户口手续,并曾于自己无暇接待有关客户时,要求陈伟柏及游启龙等三人协助。

廉署在上述贪污调查中,又揭发陈伟柏涉嫌于2026年2月向一个非法收受赌注的网上平台投注,涉款共逾12万元。他昨日另被控一项向收受赌注者投注,违反《赌博条例》第8条。

汇丰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