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三跑项目分判合约贪污案:遭廉署起诉填海工程分判商承认行贿涉590万元

2026年9月7日

廉政公署「暴雪」行动侦破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合约贪污案,起诉多人行贿受贿罪名。其中一名填海工程分判商今日(9月7日)在区域法院承认贿赂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时任总经理和时任首席高级经理,以及「大判」承建商职员,涉及贿款逾590万港元,分判合约及物料订单总值约4.3亿港元。

吴启安,69岁,三跑项目填料供应运输分判商卡乐工程有限公司(卡乐)东主,承认五项罪名,即两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和第9(2)(a)条以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案发时任职卡乐项目经理的廖伟伦,58岁,今日亦到庭应讯。他早前已承认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及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法官叶佐文押后二人的判刑至2027年3月5日,并批准他们继续保释。廉署已向法庭申请充公吴启安的犯罪得益,稍后排期处理。

案发时,卡乐是三跑项目的主要填海工程分判商,负责供应填海物料及提供运输服务。机管局一名时任合约总经理负责协助管理及监督三跑项目主要填海等多份合约的工程,有权向机管局及「大判」承建商推荐分判商。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李永辉则负责检查及验收分判商提供的工程物料和施工质素,以及指示「大判」承建商向分判商支付工程款项。

案情透露,吴启安于2018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间就三跑项目分判合约,先后行贿机管局及主要填海工程「大判」承建商的职员,当中包括李永辉。

吴启安承认向一名机管局职员提供贿款,即630,000人民币,折合约72万港元,被对方用作购买一个内地住宅物业。吴启安并向李永辉提供贿款共约250万港元。

在主要填海工程方面,吴启安承认向工程「大判」承建商一名项目经理及一名副总经理,分别提供贿款230万港元及30万港元;并指示卡乐时任项目经理廖伟伦向一名施工经理提供贿款10万港元。

卡乐藉此取得三跑项目主要填海工程多项分判合约和物料订单,以及三跑客运大楼地基工程一项分判合约,总值约4.3亿港元;并获主要填海工程「大判」优待及要求承建商支付工程款项。

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李永辉早前承认收贿约330万港元,以及清洗犯罪得益约570万港元,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四年,并被法院颁令充公其犯罪得益共约600万港元。

机管局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兴伟及检控官李竹筠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傅韦茵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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