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银行前高层涉嫌收取十五万元贿款以处理户口
2018年1月9日
廉政公署今日(一月九日)落案起诉一名银行前私人银行总裁,控告他涉嫌从一名客户收受十五万元贿款,以处理该客户及由其控制的公司的银行户口。
魏元,四十岁,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中国)前私人银行总裁,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被告将于明日(一月十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为渣打中国私人银行总裁。除了监督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香港)私人银行部一个销售小组外,他亦负责处理其顾客及向他们推广多项银行服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当时一名保险公司主席兼主要股东接受十五万元,作为处理其银行户口及由其控制的公司的银行户口的报酬。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渣打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应讯。
魏元,四十岁,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中国)前私人银行总裁,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被告将于明日(一月十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为渣打中国私人银行总裁。除了监督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香港)私人银行部一个销售小组外,他亦负责处理其顾客及向他们推广多项银行服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当时一名保险公司主席兼主要股东接受十五万元,作为处理其银行户口及由其控制的公司的银行户口的报酬。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渣打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