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人员及商人就谋杀案调查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候判

2018年1月31日

两名警务人员及一名商人就一宗警务处调查的谋杀案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各被告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李润福,四十八岁,警员,叶国良,五十一岁,警署警长,及洪伟明,四十七岁,商人,同被裁定一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法官叶佐文将案件押后至二月十四日求情及判刑,以待各被告的背景报告。各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署较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李于案发时为警员,隶属天水围分区,而叶则为警署警长,隶属九龙城区。洪是一名私人公司唯一董事。

一名男子于二○一四年十月五日在尖沙咀一场帮派殴斗中遭刺伤及头部严重受创,并于两日后死亡。该宗谋杀案原本由警务处油尖区反三合会行动组某小队负责调查,其后交由西九龙总区刑事总部总区重案组某小队接手调查。

李及叶从未于任何阶段获指派参与调查该宗谋杀案。

案情透露,李、叶及洪于二○一四年十月八日至二○一五年六月七日期间,一同与其他身分不详人士串谋,使李及叶无合理辩解或理由,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情况下故意及蓄意作出不当行为,以换取达六十万元的金钱回报。

李及叶因而设法获得及取得警务处调查该宗谋杀案有关的机密资料,以及向他人包括洪洩露该调查的机密资料。

警务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黎剑华及高级检控官萧启业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施超群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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