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两名前物业代理涉嫌欺诈十七万元佣金今提堂
2018年2月23日
廉政公署分两案起诉一间地产代理公司的两名前物业代理,控告他们涉嫌就物业买卖交易欺诈共约十七万元佣金。两人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吴国洪,二十八岁,及曹永强,三十二岁,同为家天下物业代理(家天下)前物业代理,星期三(二月二十一日)各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两名被告今日无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将两宗案件押后至四月六日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在首宗案件,吴国洪于案发时是家天下高级物业顾问,须向家天下报告他促成的每宗物业交易。他于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离开家天下,并于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加入另一间地产代理公司。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至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期间,藉作欺骗,安排一名卖家及一名买家于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签订一份承诺书,以按照该承诺书的条款就旺角一个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屋苑单位继续进行买卖交易,而没有指明家天下为转介地产代理,使该两名人士签署该承诺书后应向家天下支付他们各自的佣金;没有向家天下披露他在受聘期间于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促使了该两名人士签订该承诺书;及安排该两名人士于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就该居屋单位签订一份临时买卖合约,指明有关地产代理公司为该项交易的转介地产代理。
被告涉嫌意图诈骗而致使该两名人士把根据该承诺书应向家天下支付的佣金,即分别为四万七千八百元及三万三千四百六十元,支付予该地产代理公司,导致他或该地产代理公司获得利益,或家天下或其他人士蒙受不利。
在第二宗案件,曹永强于案发时是家天下客户经理,须向家天下报告他促成的每宗物业交易。他于二○一七年一月一日离开家天下并加入上述的地产代理公司。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期间,藉作欺骗,安排一名卖家及一名买家于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签订一份有关大角咀一个私人屋苑住宅单位的临时买卖合约,指明该地产代理公司是转介地产代理,该两名人士应向有关地产代理公司支付他们各自的佣金;及没有向家天下披露他在受聘期间于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为该买家完成了该项交易。
被告涉嫌意图诈骗而致使该买家把应就该项交易向家天下支付的八万八千元佣金,支付予该地产代理公司,导致他或该地产代理公司获得利益,或家天下或其他人士蒙受不利。
上述两宗案件的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两人亦受命须在报住的地址居住、如更改地址须于二十四小时前通知廉署,以及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家天下在廉署调查有关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上述两宗案件的控方今日均由廉署人员潘立峰代表出庭。
吴国洪,二十八岁,及曹永强,三十二岁,同为家天下物业代理(家天下)前物业代理,星期三(二月二十一日)各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两名被告今日无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将两宗案件押后至四月六日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在首宗案件,吴国洪于案发时是家天下高级物业顾问,须向家天下报告他促成的每宗物业交易。他于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离开家天下,并于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加入另一间地产代理公司。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至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期间,藉作欺骗,安排一名卖家及一名买家于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签订一份承诺书,以按照该承诺书的条款就旺角一个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屋苑单位继续进行买卖交易,而没有指明家天下为转介地产代理,使该两名人士签署该承诺书后应向家天下支付他们各自的佣金;没有向家天下披露他在受聘期间于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促使了该两名人士签订该承诺书;及安排该两名人士于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就该居屋单位签订一份临时买卖合约,指明有关地产代理公司为该项交易的转介地产代理。
被告涉嫌意图诈骗而致使该两名人士把根据该承诺书应向家天下支付的佣金,即分别为四万七千八百元及三万三千四百六十元,支付予该地产代理公司,导致他或该地产代理公司获得利益,或家天下或其他人士蒙受不利。
在第二宗案件,曹永强于案发时是家天下客户经理,须向家天下报告他促成的每宗物业交易。他于二○一七年一月一日离开家天下并加入上述的地产代理公司。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期间,藉作欺骗,安排一名卖家及一名买家于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签订一份有关大角咀一个私人屋苑住宅单位的临时买卖合约,指明该地产代理公司是转介地产代理,该两名人士应向有关地产代理公司支付他们各自的佣金;及没有向家天下披露他在受聘期间于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为该买家完成了该项交易。
被告涉嫌意图诈骗而致使该买家把应就该项交易向家天下支付的八万八千元佣金,支付予该地产代理公司,导致他或该地产代理公司获得利益,或家天下或其他人士蒙受不利。
上述两宗案件的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两人亦受命须在报住的地址居住、如更改地址须于二十四小时前通知廉署,以及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家天下在廉署调查有关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上述两宗案件的控方今日均由廉署人员潘立峰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