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司机就出售跑车索贿收贿罪成候判
2018年2月26日
一名室内设计公司前司机出售一辆叫价一百三十万元的跑车时索取及接受一万元贿款,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司徒健群,五十四岁,理程室内工程有限公司(理程)前司机,被裁定两项罪名成立,即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及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暂委裁判官赵芷筠将案件押后至三月十九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保释。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受雇于理程担任司机。除了驾驶工作外,他亦负责处理有关理程董事兼唯一股东及其妻子所拥有的车辆的相关事务。
该理程董事兼唯一股东于二○一四年六月初指派被告跟进一辆跑车的出售事宜,该跑车的叫价为一百三十万元。
一名汽车代理行代表得知该辆跑车出售,遂接触被告安排检视车辆。在检视车辆后,该代表提出以八十二万元购买该车辆。
被告回应时向该代表索取一封数千元但没有特定金额的「利是」,以促致出售该车辆。
该代表约一星期后提高开价至八十五万元,条件是暂时不会进行该车辆的转让文件手续。被告拒绝其要求,并向理程董事兼唯一股东报告事件。
案情透露,该代表数日后同意进行该车辆的转让文件手续,并向被告表示会给他一万元「利是」作为回报。
理程董事兼唯一股东最终同意向该代表以八十五万元出售该跑车,并指示被告安排把跑车交予该代表。
案情透露,该跑车于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过户至该汽车代理行。该代表数日后给予被告一张一万元的支票。
理程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方汉权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湛铭协助。
司徒健群,五十四岁,理程室内工程有限公司(理程)前司机,被裁定两项罪名成立,即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及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暂委裁判官赵芷筠将案件押后至三月十九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保释。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受雇于理程担任司机。除了驾驶工作外,他亦负责处理有关理程董事兼唯一股东及其妻子所拥有的车辆的相关事务。
该理程董事兼唯一股东于二○一四年六月初指派被告跟进一辆跑车的出售事宜,该跑车的叫价为一百三十万元。
一名汽车代理行代表得知该辆跑车出售,遂接触被告安排检视车辆。在检视车辆后,该代表提出以八十二万元购买该车辆。
被告回应时向该代表索取一封数千元但没有特定金额的「利是」,以促致出售该车辆。
该代表约一星期后提高开价至八十五万元,条件是暂时不会进行该车辆的转让文件手续。被告拒绝其要求,并向理程董事兼唯一股东报告事件。
案情透露,该代表数日后同意进行该车辆的转让文件手续,并向被告表示会给他一万元「利是」作为回报。
理程董事兼唯一股东最终同意向该代表以八十五万元出售该跑车,并指示被告安排把跑车交予该代表。
案情透露,该跑车于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过户至该汽车代理行。该代表数日后给予被告一张一万元的支票。
理程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方汉权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湛铭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