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持牌水喉匠涉嫌就水管工程行贿水务署督察今提堂

2018年3月2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持牌水喉匠,控告他涉嫌行贿一名水务署督察,以批核由他施行的水管工程。被告今日(三月二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黎德贤,七十六岁,于星期三(二月二十八日)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

被告无须答辩。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件押后至四月三日答辩,并批准被告以现金一千元保释。

被告于案发时获聘请为香港黄竹坑道一幢商业大厦的一个单位施行水管工程,并向水务署申请供水。水务署一名用户服务督察被指派处理被告的申请,以及视察相关的水管工程。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该用户服务督察提供约五百元现金,作为批核由他在有关单位施行的水管工程的报酬。该用户服务督察即时拒绝,并向水务署汇报有关事件。

廉署早前接获水务署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水务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黄丰成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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