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保养经理涉嫌就屋苑维修工程收贿二十万元

2018年3月21日

廉政公署今日(三月二十一日)落案起诉一名物业管理公司前保养经理,控告他涉嫌收受一名工程公司经营者合共二十万元贿款,以披露有关沙田一个私人屋苑维修工程的机密投标资料。

曾宪杰,四十六岁,新昌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新昌管理)(现称升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升捷管理))前保养经理,被控七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被告将于星期五(三月二十三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负责处理由新昌管理所管理的多个屋苑的维修及保养工程。

被告于二○○七年三月加入新昌管理为技术员,并于二○一六年一月获晋升为保养经理。他于二○一一年三月至二○一二年年底期间被派驻由新昌管理所管理的沙田私人屋苑翠湖花园。他于二○一三年年初认识了一名工程公司经营者。

翠湖花园业主立案法团(法团)于二○一○年十二月议决通过进行一项维修工程。新昌管理须协助翠湖花园法团就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有关维修工程其后以二亿六千二百多万元判授予一间建筑公司。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至二○一六年六月七日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该名工程公司经营者接受七笔合共二十万元的贿款,每笔由二万元至三万元不等,作为向他提供翠湖花园维修工程十九个承建商的投标价格的报酬。

升捷管理及翠湖花园法团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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