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销售经理涉嫌就货车改动工程欺诈运输署今提堂
2018年3月27日
廉政公署起诉一名商用车辆分销商前销售经理,控告他涉嫌欺诈,向运输署递交了六十九封虚假的「不反对通知书」,以寻求批准货车改动工程。被告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应讯。
欧仲森,五十四岁,跃达汽车有限公司(跃达)前销售经理,上星期五(三月二十三日)被控八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今日无须答辩。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至四月十七日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案发时是跃达的销售经理,而跃达是两间商用车辆生产商的授权分销商。他专责安排涉及缩短或加长现货货车底盘轮距的改动工程,包括向运输署递交所需申请以进行有关改动工程。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二年七月九日至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期间,藉作欺骗,制备六十六封及三封分别看来是由两间商用车辆生产商发出的「不反对通知书」,每张通知书证明生产商不反对有关车辆拟进行的改动工程;及在向运输署提交批准改动该车辆的申请中使用有关「不反对通知书」。
被告涉嫌意图诈骗而诱使运输署的车辆检验主任批准有关申请,导致被告获得利益或有关车辆的买家或车主蒙受不利。
被告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并受命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运输署、跃达及该两间商用车辆生产商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林志成代表出庭。
欧仲森,五十四岁,跃达汽车有限公司(跃达)前销售经理,上星期五(三月二十三日)被控八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今日无须答辩。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至四月十七日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案发时是跃达的销售经理,而跃达是两间商用车辆生产商的授权分销商。他专责安排涉及缩短或加长现货货车底盘轮距的改动工程,包括向运输署递交所需申请以进行有关改动工程。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二年七月九日至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期间,藉作欺骗,制备六十六封及三封分别看来是由两间商用车辆生产商发出的「不反对通知书」,每张通知书证明生产商不反对有关车辆拟进行的改动工程;及在向运输署提交批准改动该车辆的申请中使用有关「不反对通知书」。
被告涉嫌意图诈骗而诱使运输署的车辆检验主任批准有关申请,导致被告获得利益或有关车辆的买家或车主蒙受不利。
被告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并受命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运输署、跃达及该两间商用车辆生产商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林志成代表出庭。